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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当事人不一定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如果另一方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因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是需要承担的。但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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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分情况: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 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于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
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关系,但这种特定的身份关系同时伴随着一定的财产关系。《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公证不是婚内夫妻对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的必然形式,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离婚时如果一方反悔,协议仍然有效。离婚时一方有个人债务,另一方也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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