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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年限的问题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签的租赁期限同样不能超...
保管义务一般不属于附属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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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3、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附条件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具体是:合同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租赁附随义务一般不会产生法律后果。附随义务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具有从属性和不确定性,一般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当事人也没有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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