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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
1、虚假注册。 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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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注册。 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超范围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4、其他的情况。 当然还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犯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 1、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而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行为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 4、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吊销营业执照的几种情况如下:(1)虚假登记。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这几乎是所有吊销营业执照类型的共同原因。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企业,以虚假注册或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都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超范围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六十八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的项目,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3)无故不开业或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连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原因。(4)其他情况。当然也有一些专业的公司,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在工作中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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