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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租房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主张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
合理。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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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主张1、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在一个月内通知对方,否则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2、在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租赁违约金的金额由双方通过事先约定确定),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可以认为约定太高,可以要求减少。4、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违约金,违约金和多余的房费应按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
在关于公租房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一个月的问题上可以看到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限定:当事人能够商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商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量方法。商定的违约金低于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增加;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商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上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犯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商定的违约金超出导致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通常能够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限定的“过分高于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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