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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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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到期可以与村集体协商续签,重新签订山林承包合同。山林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延长。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你问的山林土地承包程序和承包协议如下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负责人江淮为了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土地及生态开发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村镇两级组织的见证下,达成如下承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江家湾小组)将自己所有的九仓银山顶及江家拱的土地共(10平方公里)发包给乙方从事族游,养殖和农业开发经营,土地(450)亩,生态林(14550)亩。二、承包期限为二十六年,自二0一五年九月一日起至二0四一年九月一日止,如果在协议到期后,乙方还需要继续经营,甲方优先考虑乙方继续签本协议。如果乙方不想再继续经营,甲方可以与任何集体或个体签开发和经营协议。三、承包费用为:土地每亩每年壹佰元,山林每亩每年壹拾陆元,土地(450)亩,共(45000元),山林(14550)亩,共(232800元),租金一直不变。 四、乙方因各种需要重新建设,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及款项。 1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违约,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将负责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如国家征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种植养殖和建筑设施地面的一切所有属乙方,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和干涉。 七、租金按本协议生效之日先预付一年,然后每五年付一次(一次性付清五年)。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镇两级组织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村、镇(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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