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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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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债务的证明有: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等等。”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包括: 1、一方婚前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婚后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 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及偷偷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人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可以从债务发生的时间来确认。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决定这笔债务是否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债务发生的时间是在离婚前,或者在双方已有离婚意思的前不久,该笔债务可以认定为属于夫妻单方的个人债务。第二,可以从举债的合意上面来确认。对方提出存在这笔债务,我们可以提出这笔债务发生时,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并不存在举债的合意,夫或妻一方对这笔债务的存在并不知晓,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当中来。第三,可以从债务的合法性来确认。我国法律目前只保护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所举债务是非法债务,例如是赌债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亦不会被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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