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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口可以改名,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
能改,但需要把带错别字的作为曾用名,无论是谁弄错的,只能将错就错。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可以改,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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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4、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5、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
1.成年人原则上说也是可以改名的。 目前,公安机关接受成人改名是比较慎重的。成年人改名至少要符合以下三条: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2.允许成年人改名的情况,最近刚刚由公安部起草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具体规定。 以下是文件原文: 第三章姓名变更 第十五条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二)因收养关系成立,变更为养父姓氏或者养母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首先告诉你改名字什么时候都可以的,不过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不会给你改的,如果每个人都因为迷信或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而去改,那么户籍部门的工作人员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不?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或名字中有“生僻字”,你的理由适合哪一条儿?估计都不是吧,因为他们要是认真起来,在电脑里调出户籍资料一看就知道你在说谎了,这就要看你办事的灵活度了,明白我的意思吗?不过你改名字的理由还是要说“重名”的,下面就以重名为理由,我来教你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极品男儿,性别,男,1981年06月某06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2:单位.街道或学校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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