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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需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局管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证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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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提出申请。符合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或者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居住证明等材料。第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会当场受理。第三,有关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第四,发居住证。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有关机管发放《北京市居住证》。
办理居留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临时居住证;我最近的数字照片图像;申请人的住址、就业信息、学习证明等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四)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最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采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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