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冻结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扣划存款的有权机关共18家,各有权机关在要求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权限又不尽相同。其中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有权对单位和个人存款进行查询、冻结,但无权进行扣划;监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价格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反洗钱行政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有权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无权进行冻结和扣划,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行使暂停支付权;审计机关和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政府财政部门则只能查询单位存款。除此之外,其他单位一般无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存款,在要求我行协助的单位或个人无法提供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我行对其要求可以予以拒绝。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4人已浏览
485人已浏览
4,555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