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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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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一般来说,是否将一个案子立案为刑事案件,不能只依据金额大小来决定。比如只要是以暴力方式财物的,不管金额大小都应立为刑事案件。再者,不同类型案件的金额标准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诈骗案和敲诈勒索案的立案标准金额都定在为2020元以上,而抢夺案件只要在500元以上就可立为刑事案件
辽宁省盗窃罪数额及量刑标准:盗窃公私财,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扒窃的。可以在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七万元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四十万元,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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