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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
购买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寻找买卖双方的确是便利安全。但如果没有法律意识还是有很多的风险在里面。如何避免风险,如何签订居间合同,如何签订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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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通过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贷款公证,能为当事人提供房地产市场信息和法律政策咨询,同时通过审查合同条款,能够发现非法律专业人员不易发现的漏洞和不足,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其次,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还可以利用自身的公证业务办理房地产的过户手续。如当事人无法到房地产交易地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这样既提高办理房地产交易的效率又方便当事人办理交易业务。最后,在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还会遇到与抵押贷款公证业务相关的公证事项,如继承权公证、赠与合同公证、房地产抵押贷款公证等。公证机构通过对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给予办理公证,对于在房地产交易中进行诈骗、规避法律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予揭露和制止,从而避免国家和一方当事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进而实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社会效益。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房产中介无关,房产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房产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房产中介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 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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