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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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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结婚证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现在领结婚证不需要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我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可现场拍照,但必须支付一定费用)。《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前提,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两位合影的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领结婚证到男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现在领结婚证不需要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办理结婚证的程序:1。要求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必须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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