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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当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时,子女...
1、子女即使放弃继承权也不可以不再赡养父母。 2、赡养父母属于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跟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没有关系,不继承遗产同样需要承担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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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娘今年76岁,老伴已去世。她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结婚后独立生活,小儿子一家自己没有住房,和张大娘住在一起并承担照料她的义务。一年前,小儿子下岗,张大娘又生病住院,看到小儿子经济上越来越困难,张大娘就找到大儿子要他以后承担一部分赡养费。但大儿子以老二住在母亲名下的房屋,以后他不参与房子的继承为由,拒绝给母亲赡养费,认为既然老二得了房子,就应该老二一家赡养母亲。张大娘非常伤心,她想问一问,大儿子这样做有没有道理? 答:张大娘大儿子的做法不仅违背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也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 赡养和继承权的放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籍。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赡养人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是必须履行的,除非赡养人完全丧失赡养能力,否则是无条件的。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还是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虽然张大娘的大儿子表示放弃房屋的继承权,但这只能产生继承权放弃的法律效力,并不能依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张大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要求赡养人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履行赡养义务,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不仅要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还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履行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老龄办宋铭莹)
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当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当父母生病时,子女应当悉心照料,提供医疗费用等等。这些赡养行应尽的义务,既不允许赡养人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也不能对履行附加任何条件。正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第l款规定的那样,子女对父母“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违反法律规定,使父母受赡养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父母可寻求法律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5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对情节恶劣,犯有虐待、遗弃罪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根据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刑事制裁和民事强制执行。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不可以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以不赡养父母为前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赡养父母的条款无效。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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