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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应根据被告的主张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当然,必须提供支持自己观点或反对被告观点的充分证据法院,只能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
一般来讲,财产是要进行平均分配的,但对老人赡养方面做出主要贡献的,财产分割时可以多分。现在房子不一定都是奶奶的。首先要看房产证上得名字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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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财产分割过程中须把握以下几点: (1)、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三是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四是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五是约定优先于法定;六是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七是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1、你父亲有权按照他自己个人意愿订立遗嘱指定他财产继承人及财产分配; 2、如你父亲在遗嘱中把全部财产给其中一个儿子(或一个女儿),其他兄弟姐妹无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重新分配。
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只有将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理解法院处理同居关系不同情况的不同办法。对于第二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虽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归各自所有。以上既是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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