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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是很有可能要求单位赔偿你一笔比较丰厚的金额。由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你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单位...
向用人单位送达通知书就可以了,建议保留你已经向公司送达的证据,简单的可以通过快递送达,快递寄的东西写清楚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稳妥的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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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三种: 1、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合法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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