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以下两项:(1)当地(县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3500元;社会保险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收入所得额(扣除社保费用后)-免征额;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来选择: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如果该金额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护锭篙瓜蕻盖戈睡恭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1、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该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