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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生育和非婚生育一胎的,按生育计划外二胎处罚;生育二胎及二胎以上的,应加倍处罚。...
推行计划生育,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同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措施。加强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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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计划,应坚持以思想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同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措施。加强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的科学知识。
流动人口的工作,由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条例的行政措施,报省人民政府备案。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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