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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役2个月是从拘役的当天算起,顺延两个月同日的前一天释放。 2、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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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判处拘役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两个月是怎么算的可以按照《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二个月,符合缓刑的要求,能够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要求】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能够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岁的人、怀孩子的妇女和已到七十五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无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能够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时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范围、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时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2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时限为原坐牢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年。缓刑考验时限,从裁判确定之日起计量。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1、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拘役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 2、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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