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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简单的说,你母亲坐牢出来,银行仍有权向你母亲追偿欠款。罚款不会向子女讨要的,由你母亲个人承担。法律依据:1、信用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持卡人会坐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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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骗领、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数额较大。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有些人说之所以没有还信用卡的钱,确实是因为我没有还债的能力,并不是主观上不想还钱。但对于银行而言,只要是经过我2次的催收,并且你逾期不还钱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个月,那么我就可以认定你是属于恶意透支。按照有关规定,当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达到了1万元的,此时就可以以信用卡诈骗罪来论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持卡人会坐牢。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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