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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的变更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营业执照变更、开户银行信息变更、国地税登记证变更是五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一般是三个工作日。...
大股东不可以强迫小股东转让股权。对自己拥有的股份进行转让是股东的权利,大股东不能强迫小股东违背自己意志交易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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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权益是由于出资而享有的民事权益。在股东没有意思表示的情况任何人包括大股东、控股股东都无权要求任何股东退股。
大股东死亡后如果其他股东协商一致要解散公司的,是可以解散公司的,如果不同意解散公司的,可以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大股东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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