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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中断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三大条件之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
不能,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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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合同到期;(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自己辞工后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组织依法支付给符合要求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花费,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薪水收入的一种临时赔偿。失业金申请资格 1、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限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限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限定履行交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流程解决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限定提供劳动要求,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劳动,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延薪水,或者不按限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或者集体合同商定的薪水准则支付薪水,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格、资历等资料,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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