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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你的债务人,而乙是甲的债务人.甲应该起诉乙才可以依法取得自己债权的执行权。法院扣押了乙的部分财产,才可以顺利执行。你们申请财产保全(有凭...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甲对乙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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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甲支付乙货款50000元.但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一年内,债务人并没有清偿能力,即使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也无法挽回损失.:在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限之后,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有了好转,但债务人恶意不履行自己的支付义务,这时又过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又该怎样得到保护呢 1、法院已经不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了2、但不影响你自己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书上的义务
1既然甲方为乙方做了担保,那么甲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而且这种担保责任应该是连带的,因此,债权人可以向二人或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主张债权. 2担保方还款后,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偿,但是否一定能拿回,要看具体情况;时间需多长,也很那确定. 3乙方欠厂方的5万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但和担保后的追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来主张.
现在如果甲诉乙借钱10万元未还法院为乙的,一般是最佳答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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