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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式颁布,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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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工作引发关注,不仅因为它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也因为它决定着未来我国土地改革的基础和方向。过去农民不敢出去打工,把土地转包给别人,将来不承认了,我什么证明也没有,万一他是村干部,我更吃亏了。如今土地确权了,农民收入大大增加,所以才会放炮庆祝。土地确权能够激发农民积极性。但随着土地确权的持续进展,有新问题产生了,那就是由于新生儿没有分地,或者土地被征收等等原因,手里已经没有土地了,那该怎么确权,难道和确权就没关系了吗?没有土地的农民将不会确权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没有土地哪来的使用权?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啥好处?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这回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大大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式颁布,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创新,明晰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农村人都知道在上世纪末进行了二轮承包地的调整,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没有分到地的农民,调整原则为有过世的老人、外迁户口的个人,其家庭进行自调,多退少补,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无地农民,村集体拿出部分集体自留地进行调整。二轮土地调整直到这次土地确权,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期间随着农村的发展,及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体成员间土地已经发生了变化,如:老人过世、孩子出生、婚嫁、孩子上大学户口转为非农、部分打工农民户口迁出等,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均衡的现象。由于本次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土地延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的承包关系暂时不改变,承包年限不改变,这就是意味本次土地确权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土地调整。没分到地的农民只有等到下次土地调整窗口开启才可以重新分地。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的家庭收入方式发生了变化,不再单一依靠土地生存,农民以打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想返乡发展农业,对于无地农民来说,只有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经营权,但这无形中又会增加种植的成本。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将出现,新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将成为农村的主导。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可以流转土地、可以贷款、可以入股新型农业主体,获取更多的土地效益。而对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这些差距将会越来越显现。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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