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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时间”,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若属于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工作时间,则不属违法。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该类工时制度有以下的特点: A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C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时间不算加班。
自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曾上调过最低工资标准的北京和陕西将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浙江也将在2016年1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在这24个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5.2元。
1、居间人与委托人在工程居间合同中约定,居间人确定能成功,确保委托人中标,类似的约定不仅违反了居间的本质,而且,确保居间成功,也从根本上违反了强制招标的意义,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居间人保证委托人中标的行为违法。由于合同的目的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类规定会导致整个居间合同不成立,无效。 2、工程居间合同订立后,居间人为增加委托人中标的可能性,在交易双方间进行斡旋、说服活动、向招标方提供回扣、行贿等暗箱操作违法犯罪行为,使得委托人中标,因为居间人参与、影响了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中标的结果不是依据客观公正的评标过程产生。这类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委托人知还是不知居间人的这类行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建设材料供应合同无效,因为居间人的居间行为已超出合法受法律保护的界限,成为违法或犯罪行为,若投标人明知居问人的行为违法或犯罪,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即《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法定无效情形,若委托人不知,居间人行贿等行为使委托人中标。合同因恶意损害其他投标人即第三方利益,也属于法定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依据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任意其他投标人仍然有权利申请撤销建筑工程合同。 3、工程居间行为不合法的认定。人民法院在实践中若要认定居问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尊重诉讼的举证规则,保障程序正义,只要没有证据显示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招投标行为的公正性,居间行为就是合法的,工程居问合同就是有效的,人民法院认定居间行为为违法犯罪行为,自立案侦查到法院最终判决之前,工程居间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都是无效的,而不是效力待定合同,因为此类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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