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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能要回的,关键是多长时间要回的问题,如果你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执行。只要他有财产,就执行多少财产。当然,如果他还没有和他父亲分家...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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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在你父亲拥房子的一半了和你母亲的一半,你父亲书面声明放弃继承你母亲遗产,然后再将自己的一半产权连同继承的你母亲的一部分书面赠给你,那就可以了。带上房产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最好是你和你的父亲一同去房管局办理。 2.费用,去了就知道了。 3.如果,法定继承,那继承你母亲的部分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亲赠给你的部分,如果不是明确表示只赠与你个人的,那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如果你父亲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你个人的,那赠与的部分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该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商品房,房产可以部分赠与也可全部赠与; 2.部分赠与的,则你和你父亲共有该房屋产权,需补充登记你的名字;如全部赠与,需更名;无论是否赠与,你赡养你父亲的义务不会免除; 3.如果办理房产赠与登记后,该房产属你和你配偶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非你父亲明确将房产部分或全部只赠与你个人而不赠与你配偶,否则,即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其有权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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