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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
一、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以下情况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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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信用黑名单的全程叫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在高消费、银行借贷、产权交易、信用记录等均有不良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操作,纳入该名单要有以下几种人:1、由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消极躲避法院执行,对执行活动不闻不问;3、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4、其他违反执行规定的恶行为。只要有以上的任何一种,法院都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可以对照具体的情况,看下是否会纳入该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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