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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即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施行为主体,主体是否...
行政案件的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首先,行政机关应当书面通知法院。其次,如果原告满意,一般会提出撤诉。如果原告不满意,法院应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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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享有的待遇。即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享有和承担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同样内容、范围与性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能因其外国人身份而增设权利或减少义务,也不能因此而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 2、对等原则:中国公民、组织在外国进行行政诉讼,应享有与该国公民、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即该国对中国公民、组织实行国民待遇。如果在诉讼权利方面,中国公民、组织享有的待遇低于该国公民、组织的待遇,则构成对中国公民、组织诉讼权利的限制。
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现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关于对行政行为原则的简单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行政行为需要具备一定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原则;二、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四.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五、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六、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七、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八、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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