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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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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法直接规定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有关个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计算工资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工资(应发工资,含代扣个人所得税在内)发放工资时:借:应付工资(应发工资)贷:现金(实发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税款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从上述分录来看: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入了公司的成本、费用。但个人所得税是员工负担的,按理说应不是公司的成本、费用,公司只是从员工资中扣除,代员工向税局交税所以对于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吗的回答是,扣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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