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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另第20...
一般来说,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抛弃婴儿,由收养者或婴儿机关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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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生儿定居的原则,可以和父母一起定居。必要资料:结婚证书、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书、父母户籍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儿户籍应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向父母任何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处理。新生儿的户籍流程主要是:1、首先要根据出生证明书向所在居民委员会发行新生儿入籍通知书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明书、结婚证明书、孩子的出生证明书、生育服务证明书、入籍通知书在所在街道事务所盖章3、最后在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取户籍,带着父母双方的户籍簿、身份证明书、结婚证明书、孩子的出生证明书、生育服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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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户口一个月之内上。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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