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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
赔偿护理费是必要的,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如下: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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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否平摊取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和赔偿比例的划分标准是: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和赔偿比例的划分标准是: (A)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B)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C)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D)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E)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护理费是护理受害人而发生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按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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