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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80%—300%: 1、参加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4.65元,即:40087...
从浙江统计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发布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了解到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1719元,(月均4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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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 休息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200%; 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300%.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据您所述情况,根据(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文件,第十二条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第十三条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文件,第十条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关于调整本市部分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保发[2008]237号)文件,三、用人单位按2%的缴费费率按月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由2%调整为1%。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按新的浮动档次和缴费费率执行。(详细内容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查询此文件)。一、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由0.5%调整为0.2%。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根据(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文件,第七条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基数是2585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3878元。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第一个月的工资为缴费基数;如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工资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300%为计算基数.因此各地医保缴费有差别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用人单位与个人双向付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约30%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进行社会统筹。职工个人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注入资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的一部分(一般为30%左右)总计达到职工本人工资比例的3.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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