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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的权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
承租人享有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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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享有业主部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1、户口本户主不一定享有业主权利,能享有业主权利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户口本户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是可以享有业主权利的。 2、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没有。业主是指物业产权的所有人,是可以转让、转赠、使用等所有权利。租户只有物业的使用权,只能享受使用房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将房屋租赁出去后,就将房屋的部分物权让渡出去,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就享有这些权利。《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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