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垦的荒地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可以确权: 1、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虽然开垦荒地和承包地同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但是承包地是农民签订了相关的承包合同所获得的合法权益,所以确权并不存在问题。但是开垦荒地要想进行确权,就必须让农民自身的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认可,注意是村集体而不是村委会,也就是说农民开荒的土地在经过全体村民大会进行了讨论通过或者得到了村集体大部分了农户的许可以后,就可以进行确权了,确权之后,相关的权益也将得到一定保障。 2、所开垦土地不属于林地、草地及其他保护地的任何一种。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生态保护还是非常重视的,尤其是对于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地的保护,农民是允许开垦荒地进行耕种的,但是一旦农民私自开垦了这些保护地,不仅仅开垦的荒地不能被确权,还会面临回收土地以及其他类型的惩罚。 3、所开垦土地不存在土地纠纷,不触犯其他农民利益。土地能够进行进行确权的前提是不存在土地纠纷,而这就意味着农民开垦的荒地必须是处于闲置状态的集体土地,并且不存在与其他农民的土地纠纷,开垦行为也不会侵害到其他农民的合法权益。否则,是不满足确权的条件的。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里的农民。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4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5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