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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
未婚生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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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在法律上对非亲生子女抚养权是法定的规定的,非亲身父母没有抚养义务的。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无过错方可行使确认非亲子关系、返还所承担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
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包括子女生活费、费、医疗费等费用。而在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第二款中只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负担的子女的费用只有生活费和教育费而没有对医疗费等费用加以规定,虽然在我国的规定对于无效婚姻期间出生的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受父母无效婚姻的影响,确认和解除无效婚姻后,有关子女的归属及费的负担等问题均要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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