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伤残鉴定程序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亦称为伤残鉴定)。医疗终结期、劳动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残疾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情况,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第 3页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需要三项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1)、伤残鉴定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均可作为申请人申请伤残鉴定。 (2)、申请的提出: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工伤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 (3)、鉴定时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 4页 (4)、对鉴定不服的复查申请: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残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类残疾。包括:精神、生理功能和解剖结构的异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残疾情况,从第一级(100级)将受伤人员的残疾程度分为10级%)到X级(10%),每级相差10%。残疾评估提交材料:1。被评估人应携带加盖案件处理单位公章和案件处理人签署的残疾评估申请;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损伤早期和治疗结束后的CT、X电影和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相关手术记录和检查记录;4。评估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时,还应携带评估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明;5。评估以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害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结束为准。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应当在申请中说明;6。评估人员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支付规定的评估费用。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由合格的残疾评估机构评估残疾等级。合格的检查、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检查、评估、评估机构。由此可见,残疾鉴定的时间在治疗结束时,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个人残疾评估程序主要为:(1)受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旅提出残疾评估申请。初步审查后,旅应当向伤者发出残疾评估预约通知书;(2)伤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和评估。如果数据不完整,评估人有权拒绝评估,并在当事人准备好数据后进行评估;(3)评估人员将在法定30天内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对伤者进行评估结论;(4)当事人对评估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残疾评估后15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残疾重新评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