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r(...
对于怀孕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还是会被收监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申请监外执行,应当由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并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