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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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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联系: 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互为补充主要表现在保障范围相互补充商业保险只对那些有经济条件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相对较重。而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的特点,面向全体劳动者,尤其是那些难以承担商业保险经济负担的劳动者也能获得保障机会。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互制约在保险资源一定的条件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其中一方的发展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压力,甚至制约另一方的发展。 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经营技术方面相互借鉴并相互推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管理技术、投资经验等方面可以相互借鉴,从而有助于各自的健康发展。
【1】中国残联是人民团体。【2】依据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机构概况”。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8年3月,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主席团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按照国家行政区划设立中国残联各级地方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民事法律行为的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并非成立时即生效;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发生法律效力,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转化为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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