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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
失业金领取后当然是可以再找工作的,只要你能申领成功,领取后你马上就参加工作了只是不能再领取失业补助了而已.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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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后马上参加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金了。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可以按照缴费年限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后领取。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向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费标准的70%。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孕妇和分娩妇女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妇女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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