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盗窃、欺诈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侵侵权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犯本...
两种罪名采用的手段截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但并未采用欺诈的手法;而诈骗罪并未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是根本就没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公司的财产。根据《公司法》和《刑法》。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职务侵占罪是指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但是周益明取得明星电力控股权,是建立在采用一系列欺诈手段基础上的。在收购明星电力股权过程中,周益明用以收购的深圳明伦集团有限公司根本就是一个净资产为负数的企业,为了达到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不能超过净资产50%的规定要求,周益明聘请深圳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明伦集团炮制了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此后,周益明又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获得了收购明星电力股权所需的3.8亿元贷款,严重违反了不得将贷款用作收购股权资金的规定 这样的行为明显是诈骗行为而不是侵占行为 刑法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定性为合同诈骗: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