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屡教不改的;既买卖又运输、储存核材料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的核材料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的目的,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的,等等。
1.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依照本解释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4.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