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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
想要知道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需要了解行政处罚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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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如果要了解关于行政处罚主体包括的内容,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具体有警告,通报批评,吊销办学许可证,吊销教师资格证件,停止或者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取消考试资格,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对违反教育法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拘留。行政处罚的一些具体措施有的时候也允许参考地方法规,但行政拘留是地方法规不能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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