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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遗失补办:(如果是自建房,如果房产证和土地证都遗失,土地证要先补办)1)房屋无贷款的:流程:登报遗失声明--1个月后----到房产...
补办房产证需的资料有申请表、登报报纸、遗失具结报告、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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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产证需的资料有申请表、登报报纸、遗失具结报告、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等。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1、补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挂失证明、遗失启示、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等。产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需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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