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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后是否还可以更改姓名?

2024-11-29
像这样以后你可能会遇到很多麻烦。 要更改名字,先得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开证明并盖章,然后去户籍地派出所的户政大厅拿到申请表(记得要注明曾用名,否则以后会麻烦)。把申请表交给了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再拿到当地户籍科审批。审批通过后,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表提交到户籍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了。届时,自己去拿,再拿回来交给派出所户籍室登记。 以后的麻烦包括参加重要考试、参军、考工作、参加重要活动、金融账号等,都需要提供曾用名的证明。 不过,如果你有任何麻烦,可以去派出所盖个章,或者到派出所犯罪科查询原始档案并开具证明。派出所会给你证明的,你不用担心。 成年人改名字的程序是:先去居委会开证明,你是他们辖区的居民。再去派出所的户政大厅开无犯罪证明,需找到你辖区的社区民警开具。然后将开好的证明交给派出所的户政大厅,户政大厅民警会交给你一张申请表,写明理由,由谁改成什么名字。填好后,给所长签字盖章。再去当地上一级公安机关户籍科。如果户籍科同意了你的申请,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办好了,再去拿回来交给户籍室登记,改过户口后,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还未成年,只需要拿户口簿去更改一下,很快很方便。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会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的各种证书、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公民申请变改名字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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