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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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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根据《》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所以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再婚。但是,在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如果确实是与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夫妻也挺多的,而离婚之后可能女方会顺利生下子女。此时,虽然男女之间不再有婚姻关系,但男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隔断的。基于这点,即使此时双方已经离婚,男方仍需要履行对自己子女的抚养义务。如果说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也是需要提交一定的担保费用,同时法院会在受理了财产保全后进行相应的审核,法院也是会在48小时内做出决定,如果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也是会解除财产保全的。
如果妇女生了孩子,她可以要求前夫支付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又想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配偶关系,除非再婚,否则是不可能的。一般来说,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由正在哺乳期的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必承担赡养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约定或者必要时约定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约定或者必要时约定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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