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表见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表见代理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相对人,两种关系即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相对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外部关系。1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表见代理多为缔结合同的行为,因此本人所承担的后果常表现为合同的履行。假若被代理人确无表见代理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相对人,两种关系即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内部关系,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相对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外部关系。1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表见代理多为缔结合同的行为,因此本人所承担的后果常表现为合同的履行。假若被代理人确无履约能力,人民法院则应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第三人因此造成的损失。2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应属责任赔偿关系在表见代理中,本人与无权代理人并没有对未来的行为预见性的约定,可以说表见代理中的本人在相当程度上承担了没有预期的法律责任,因此本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补救,救济的原则是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如果是本人的授权意思不明确,代理人无过失而为代理行为并构成表见代理,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3代理人与第三人的责任表见代理既已成立,即构成有效代理关系,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直接导致本人与第三人履行。
根据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代理权,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这种联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应依一般交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发出的证明文件,如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有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者公告,这些证明文件构成认定表见代理的客观依据。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见代理不能成立。 4、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7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