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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由交警认定,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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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交警将根据事故成因对责任进行认定。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3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若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有过错的一方将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则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业主权利有: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4.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5.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6.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7.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如果没有走人行横道,并按信号灯通行或交警指挥通行的话.肯定要负责任的.不过,做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事故,除非是碰瓷.机动车一方就算没有责任,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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