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的。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的。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的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是指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范围,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对于一般纳税人的不动产以及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的。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的。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5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767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