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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二审不服的,生效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如果是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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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审的判决书,领取的时候要钱送达回证,别的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注意要在一审判决送达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15天起算之日是从双方领取判决书时间晚的一方时间为准,往后算十五天。注意在15天法定时间内上诉,不要超过时间。如果服,那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半年后可以再起诉离婚。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自生效之日起半年后可以再起诉离婚。
判决生效之后六个月,你和对方签收判决书之后15天开始计算的六个月再次提起。如果向上级法院上诉,那是收到判决书15日内您说的应该是再一次的起诉,6个月之后就可以了2009年5月16日。判决生效6个月后,你可携持判决书与我面谈/咨询。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可自己计算一下,不是判决书的作出时间。判决生效6个月后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另外,关于离婚有时间限制的法条还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被判不离后还准备离婚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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