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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件收费 (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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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业律师代理参与案件的调解,诉讼,除每件收取3000-5000元的办案手续费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另加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免收 1--10万元(含10万元)标的额x(6%--9%) 10--20万元(含20万元) (标的额-10万元)x(4%--8%)+(1--10万元部分收费) 20--50万元(含50万元) (标的额-20万元)x(3%--6%)+(1--10万元部分收费)+(1--2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标的额-50万元)x(2.5%--5%)+(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1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标的额-100万元)x(1%--2%)+(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50--1,00万元部分收费) 1000万元以上 (标的额-1000万元)x(0.5%--1%)+(1--10万元部分收费)+(10--20万元部分收费)+(20--50万元部分收费) +(50--1,00万元部分收费)+(100--1000万元部分收费) 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可以减低收费。
如何收取离婚案件的律师费,应根据情况确定。 《《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律师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整价。 第十条规定,律师服务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用计件费、标的金额比例费和计时费。 计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费可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客户在处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被告知政府指导价格后仍需要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但婚姻、继承案件除外。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了维持基础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础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部分服务价格意见解放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2号),现将我省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和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负责市民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和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人、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集体诉讼事件代理人(二)负责市民要求国家赔偿事件的代理人。二、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处应在以上标的金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每项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500元,最高收费不得超过8万元。三、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执行风险代理记账。四、代理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处可以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难题,复杂的法律事务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以双方在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1号)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废除。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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