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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购时需要准备的材料: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合并者属于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3、注册会计...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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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单位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一)、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你对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的疑问。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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